12月18日下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新龙,副主任汪国强、曹恒凤、江荣立、章海飙及19名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汪佩玲,区监察委副主任朱拥军,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焦村镇、仙源镇、新华乡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作出了《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建农辞去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和主席团、秘书长等有关建议名单(草案),决定了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审议通过了《黄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和《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黄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设置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补选了一名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卢新龙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大会秘书处要加强工作领导,组织协调秘书处各小组细化落实责任,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如期举行。
卢新龙指出,本次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名额设置进行了调整,是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具体举措,对于提升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构建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卢新龙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在确定的名额范围内认真遴选人民陪审员,切实加强管理培训工作,提高法律素养和水平,充分发挥作用。